第(3/3)页 三十岁出头的年纪,男人最好的风华。 他比自己大了九岁。 可肖芳华就是一眼喜欢上了。 结婚? 有孩子? 她统统不在乎。 她求自己父亲很久,对方终于松口,答应帮自己去游说,自打那之后,再次见到林朝民已经是三个月后了。 他比第一次初见的时候,更瘦了不少。 一身长衫,衬得他风骨更加挺立,五官更加儒雅俊秀,叫她心动不已。 他似乎磨去了一身的棱角,安安静静的站在自己的面前,牵着一个半大的孩子,低着眸,喉结滚动,喊了自己一声:“肖小姐。” 肖芳华到现在还记得,自己那时的心动。 她虽然跋扈。 可情深。 这人认定了,就是一辈子。 而那时候,林朝民,也就是现在的江寻红,他的确是带了一个男孩儿来,说是他的儿子。 和自己结婚后的第三天,就托了人,送到部队里去养活了。 肖芳华还记得,自己问他。 为什么把人送部队里去? 自己明明可以给这个孩子更好的生活,也不用吃那些苦头。 而江寻红对着自己清润一笑。 “那是我和我前妻的孩子,如今我俩结婚,他也该有他自己的生活,未必愿意待在我身边。” “况且,我们不也要有自己的孩子吗?我只想给咱们孩子,独一无二的爱。” 喜欢的人说的情话最动人心。 肖芳华到现在回想起来,心脏还是会剧烈跳动,眼神柔软而甜蜜。 只是。 他真的有女儿吗? 为什么要骗自己? 肖芳华一点点攥紧了掌心,怔怔然再次松开,已然一片指甲痕迹。 ………… 入夜。 漆黑一片。 江寻红回到别墅,推开门,静悄悄的,他放下手里的公文包,坐在沙发上,划亮火柴,点了一支烟。 橘色一点火光,伴随着烟雾,冉冉升腾起来。 “啪嗒。” 灯光却在这个时候忽然亮了。 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