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6章 完善司法制度-《大唐:开局嫁给太平公主,被女帝抢亲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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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这才让那些恶汉有机可乘,随便找了一些理由就一走了之,就什么责任也不用负了。

    这样对于受害者是很不利的,一旦事发,行凶者只会想着如何找借口替自己辩解,

    或者是如何利用关系与衙门周旋,但是却不会给受害者医治。

    虽说有人的地方就难免有冲突,哪怕是再和平的国家,多多少少也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。

    作为统治者,只能尽可能的帮百姓把伤害降低到最小。

    是时候该完善律法了,秦风略一思忖,

    拿起桌上的羊毫,起草了一份公文。

    公文中完善了对于欧伤他人案件的处理细则,

    首先要由法医鉴定伤者的伤情,而且法医既不能隐瞒伤情,

    也不能夸大伤情,法医必须得如实汇报,如果不如实汇报,依法革职处理。

    另外,秦风还留了一个司法的观察时间,

    比如说你用拳脚打伤了别人,留十天的观察期,

    十天以后,看这个伤者伤情如何,然后再来断凶手的责任。

    如果用砖头或者是其他硬物打伤了别人,留二十天的观察期。

    二十天以后,看伤者伤情如何。

    如果是拿刀或其他武器捅了别人,留三十天的观察期。

    凶手在这个观察期内,如果能帮受伤者医治,在观察期内治好了,责任就轻。

    如果到观察期的最后一天,伤者的伤情日渐恶化,甚至死亡,责任就大。

    就是留一段时间看情况来断责任。

    这就可以很好的督促凶手,去想办法帮受伤者医治。

    这对双方都是一种保护,既不偏行凶者,也不偏袒受害者。

    秦风写了三份,盖上玉玺印,分别放在了密封的竹筒内,

    古代也是有邮递系统的,但一般只限于给政府专用,传递官府文书。

    秦风亲自将这三份公文放在邮递驿站,分别寄给大理寺、刑部、御史台这三大司法机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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